党员管理大多以制度的形式来体现,主要内容有:
(1)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。党章明确规定:“每个党员,不论职务高低,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、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,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。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、党组的民主生活会。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、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。”
(2)党的组织生活制度。党的组织生活,主要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,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。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,是加强对党员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。
(3)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。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,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,也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,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的一种途径。
(4)党员交纳党费制度。党章规定:“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、农民、军人、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,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党费的,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。”按期交纳党费,是共产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,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。
(5)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按照有关规定,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,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是从严治党、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方法。
(6)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制度。党员的组织关系,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。党员因调动工作等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,按规定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。有关党组织只有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,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,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,参加组织生活。
(7)党籍管理制度。党籍,是指党员资格。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,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,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就有了党籍。取得了党籍,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党员的依据。
(8)流动党员管理制度。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流动党员越来越多,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,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组织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是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