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党手续是发展党员的必经程序,申请入党的同志,经过本人的努力,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,具备了党员条件的,就要履行入党手续。党章关于入党手续的规定中,有些需要申请人履行,有些虽由党组织履行,但也与申请入党者有关。比如:本人提出入党申请,填写入党志愿书等,这是必经的入党程序,都需要本人认真履行,了解入党手续,明确入党是极其严肃的事情,这样才能认真对待并履行。
入党手续是党组织在接收新党员时,按照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必须履行的程序,包括:
(1)要求入党的同志,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,表示自己的意愿。
(2)经过党支部一至二年以上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在广泛地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认为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的,必须填写志愿书。
(3)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。
入党介绍人可以自己在本支部内找二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,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二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。
(4)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,并且作出决定。
在党支部大会的讨论中,先由党支部委员对该同志的培养过程和现实表现作一般介绍,介绍人要介绍该同志的工作、思想及各方面的表现情况,支部党员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,最后进行举手表决。(在吸收新党员表决时,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,但可以谈个人的看法。表决票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,方为有效)党支部根据支部大会的讨论表决意见,写出决议,然后报上级党委审批。
(5)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接收新党员时,要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。在审批以前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,进一步考察。
(6)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,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。
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,(预备期从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)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,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,半年写一次思想汇报,在预备期满的前一个月,要向党支部提交“申请转正书”由所在党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,并报上级党委审批,具备党员条件的方可转为正式党员,党龄从正式转为中共党员之日算起。